04年6月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正)贵州:婚假3天+晚婚假10天=13天“第五十二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、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晚婚...
产假十五日。城镇其他人员实行晚婚、晚育的,可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表扬和奖励。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(《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将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)广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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