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苟,凡事敬畏三分。脸上血丝浓密排列,尤其是鼻尖,更显深红之色。 他的教案,洋洋洒洒;他的板书,不辞劳苦。他刻的讲义、试题、比辞海的字数不知还要多多少。他工作认...
懂了爱情,我一直以为我会爱上某个男孩。与他,在斑驳的树阴底下,在广褒的草原,在秀丽的山水间,相伴终老!从他牵着我手的那一刻起。 可是我错了。 对于爱情,有过甜蜜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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